福建省石狮市财政局与教育局近日对全市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事项作了进一步规定,要求学校教育装备采购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以加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
石狮市规定,学校教育装备政府采购事项,原则上不再执行网上竞价,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实际需求,定期汇总报送市采购办审批后,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其他办公设备采购仍按政府采购原规定执行。此外,该市该明确,教学用学生电脑的报废年限缩短至5年,其他办公电脑报废年限仍执行《石狮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预算标准(试行)》(狮政办〔2011〕246号)的规定年限。